促进管理升级 凸显审计效能 沈阳市采取多种形式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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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围绕促进提升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能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以来,该局共审计领导干部93人(次),审计结果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21篇(次),移交有关部门案件线索4件,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服务管理,任中审计和同步审计逐步加强。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服务改革发展的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任中审计和同步审计为抓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作用,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经常性“体检”。3年来,共对33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占全部被审计领导干部的35%,审计为各级党委政府改进工作、及时纠正问题提供了支撑。按照《沈阳市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办法(试行)》的规定,该局共对23家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了同步审计,为科学界定评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济管理责任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促进机制运行顺畅。充分利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平台,积极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以帮助提高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如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全市审计机关制发了《关于转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宣传提纲》,组织广大审计人员逐条学习“实施细则”;向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知识简明读本》2600余册,在宣传和普及审计知识、推动沈阳市领导干部依法依规行使经济管理职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立足监督,推动领导干部科学用权作用日益明显。以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入手,在3年来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界定为负直接责任的项目1个,界定为负主管责任的项目17个;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批评单位1家;督促10家单位上缴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促进了沈阳市财政资金有效整合;促进某企业集团收回被某市工业园管委会无偿占用的资金3500万元,为盘活企业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1项,如某企业集团针对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出台了4项制度,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促进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为降低科技项目管理的行政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资金聚焦创新目标和重点突破奠定了良好基础。(张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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