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扎实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来源:贵州省黔南州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贵州省黔南州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州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对《黔南州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责成主管部门及时分解下达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整改。为进一步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抓好、抓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近日,黔南州政府成立州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全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州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和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州督查督办、财政、国土资源、审计、住建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州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州政府办还印发了《黔南州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州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以前年度未整改完成问题全部进行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不留死角,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对2014以来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办,逐一销号。

《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区)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管理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中不认真履行工作,履职和政策执行不到位、把关不严格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要加强建设管理水平。围绕项目实施的进度、资金和质量等重点工作,提前谋划具体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为项目的落地和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三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的同时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项目在建设程序、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后续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刘亚凌)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