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采取措施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来源:云南省保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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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审计局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布局,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充分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市本级及腾冲、龙陵等地调整充实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市本级及隆阳、昌宁、腾冲、龙陵等地制定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13次,会议听取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讨论下年项目计划,审议相关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方案等,着力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结果利用、责任追究、督查整改、审计结果通报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为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务实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保山市审计局制定了《2016年至2020年审计项目全覆盖计划》。全市审计机关按照《计划》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加大审计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推进。如昌宁、腾冲等地加大了对村(社区)主要领导的审计力度,拓宽了审计对象。

三是改进方法提升质量效率。全市审计机关在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突出强调质量效率。一是审计结果利用更加充分。该局在摸清市管干部底数,建立了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名单的基础上,加大了任中审计力度,形成“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审计局面。二是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全市审计机关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类型相结合(同步进行)的审计方式,2017年加大了党政领导干部经责同步审计力度,同步审计项目占经责审计项目计划达21%。三是突出对重点单位、关键岗位负责人的审计。明确了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必审制,扩大审计影响、提升审计成果。四是深化审计内容,注重从贯彻执行相关经济政策方针、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和执行、单位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等方面进行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五是促进整改提高审计效率。目前,市、县两级纪委将各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了对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四是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试点工作。2016年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全市深化改革的内容,印发了系列文件着力推进。文件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审计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全市审计机关在2016年审计试点的基础上,加大了试点审计工作力度,共安排7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为今后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打下基础。

五是着力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经费。保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规定全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为保障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经责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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