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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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加快推动济南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保障作用,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今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审计对象、重点内容及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支持配合审计试点,加强组织协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意见》指出,审计试点的对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审计试点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及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等6个方面。

《实施意见》强调,要根据济南市各县区当地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审计试点。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审计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考核制度等,充分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综合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提升审计成效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将审计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由市审计局牵头,发改委、财政等十余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与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提高审计实效,合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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