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落实决算审查“三审制”要求 市人大肯定预算执行审计有力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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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6年决算草案集中预审会议,会议听取了2016年决算草案情况和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两个工作报告,常州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

根据常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新规定,人大对决算审查实行“三审制”,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预先审查、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作出决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之前,组织集中预审是预先审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预审会为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并作出决议提供依据,有利于提升人大预决算审查的质量和效果。

常州市人大领导对审计在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中的重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公正地揭示问题并提出建议,对于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运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常州市人大常务副主任白云萍指出,人大将一如既往关注审计,支持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监督,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常州市人大强调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从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增强国有资本活力、管控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审意见,跟踪督促问题整改,与审计部门合力增强监督效果。(王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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