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做到“四个决不”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来源: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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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日,重庆市潼南区审计局党组听取了驻局纪检组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局党组书记杨德海对驻局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提出了“四个决不”的严格要求。

一是精于业务,决不滥竽充数。驻局纪检组要注重学习,精通业务,既熟悉纪检业务工作,又熟悉审计业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深入思考,对主管、协管、参与、配合的职责进一步明晰,对监督的重点、标准、环节、形式、方法做到心中有数,找准工作切入点,确保监督行之有效。

二是勇于担当,决不患得患失。驻局纪检组要坚决克服“监督一把手怕得不偿失、监督同级怕失去支持、监督下级怕伤了感情”,以及“怕树敌过多陷入孤立,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考核等方面吃亏”等庸俗心理,勇于担当,不当和事佬、老好人。

三是善于协调,决不角色错位。驻局纪检组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涉及纪律检查、审查、处理等事项上,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要及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必要沟通。要避免角色错位,不能“甘当替身”,把主体责任揽在自己头上,而应多督促局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是敢于执纪,决不遮丑护短。局党组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驻局纪检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决不会心存偏见,认为驻局纪检组是“外人”,担心监督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工作的“绊脚石”,甚至把监督看作是对业务工作的干扰,是对干部的不信任,不能因害怕查出违纪问题给单位抹黑、考核时影响政绩而影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陈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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