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四项保障推进政务公开 着力打造“阳光审计”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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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采取四项保障措施,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努力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审计政务环境,着力打造“阳光审计”。

一是机制保障,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坚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年制定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使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建立主动公开、发布协调等制度,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贯彻到政务服务的全过程,第一时间发布审计信息、公开审计政策和审计结果。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升级督办制”等,及时反馈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审计监督阳光透明运行。

二是平台保障,构建政务公开网络体系。利用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将需要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利用自媒体平台,加强“两微”等平台建设,建立合肥审计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审计信息,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移动化。充分利用报纸、审计信息简报等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途径。利用反馈平台,设立领导信箱、建言留言和市政府服务直通车、网友留言办理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扩大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参与。

三是内容保障,突出政务公开信息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保障。扩大信息公开来源,明确规定各处室、各单位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和完善。严格政务公开信息把关,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规范网站信息报送程序,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等,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万无一失。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推进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工作职责、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公开,依法保障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作用。

四是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建立政务公开的考核监督机制,严格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强化政务公开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对不履行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格监督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张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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