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出台审计农村“三资”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常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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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常熟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各乡镇监察审计室负责具体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工作,实现辖区内的行政村“三年轮审”一遍。同时,按照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审计全覆盖。

《指导意见》规定了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整改及审计归档等审计程序,明确了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资产资源承包管理情况、工程建设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九个方面的审计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 “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经营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审计监督,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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