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海元:强化结果运用 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来源:湖北省通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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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通山县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上,总结了近年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析了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海元对审计部门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成员单位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优良环境,强调尤其要用好审计结果,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参谋”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消除审计监督的盲区和空白点,做到应审尽审。要突出对重点地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处于重点岗位和反映问题多的审计对象要加大审计频次,对其他法定审计监督对象做好离任必审、届满必审、到龄必审。对临时交办的审计对象,特事特办、即交即审。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改革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创新形式,适应经济责任审计新常态。切实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审计技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政策执行、责任履行、权力运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领导责任、法纪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问题。树立问责思维,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划清责任界线,为实施问责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效果,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科学化水平。科学合理安排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凡提必审、凡离必审、凡群众举报必审”。在考核、任免、奖惩干部上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任职”。审计部门要为县委县政府和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把好关,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联动,发挥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整体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跟进审计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并向审计部门反馈查处结果。县纪委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促进问题整改。同时,对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扩大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整改效果。整改不到位的要向县纪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责任制考核中,加大问责力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邓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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