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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司尝试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的部门联系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来源:审计署企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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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发挥企业审计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以服务审计监督为出发点,围绕审计工作关键点,以提升审计层次和水平为落脚点,尝试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的部门联系机制,在促进国有企业监督和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督效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以服务审计监督为出发点,建立广泛的部门联系机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要求下,企业审计庞大而复杂的审计对象将在这场变革中发生深刻变化,进一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发展,就必须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审计的层次和水平。今年以来,企业司适应形势需要,尝试建立“2+5”国有企业监督的多部门联系机制,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署内办公厅、法规司和经责司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接受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同时在接受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国资委、证监会和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机制。另一方面,在重大案件查处、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治理“小金库”、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5项专项工作中,企业司建立了与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公安部、高检院等部门良好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作机制,较好地实现了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围绕审计工作关键点,深入推进部门联系工作。按照“广泛联系、各有侧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合力”的联系工作要求,企业司抓住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共享、结果利用等关键环节,努力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良好工作机制。一是在计划安排过程中,积极与中纪委和国资委等部门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相关信息,为科学制定项目计划奠定了基础;二是在审计过程中、注重与监察部、公安部和高检院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形成合力查深查透案件,共同遏制国有经济领域案件易发多发势头;三是在审计结果公告过程中,多次与署内相关单位、国资委、证监会和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沟通,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同时也降低审计风险;四是在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等专项工作中,建立了与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监督合力,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以提升审计层次和水平为落脚点,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和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科学高效的长效联系机制,对于提高新形势下企业审计的监督能力,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具有重要作用。本着“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内外有别、科学高效”原则,企业司努力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的部门联系的长效机制。今年4月,企业司在接受署内有关部门业务指导的基础上,主动联系国资委、证监会和国防科工局等部门,沟通2010年17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事宜,认真听取意见,良好的沟通联系取得实效,在审计署公告17户中央企业审计结果的第二天,国资委公开回应社会舆论,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经署领导批准,将征求国有企业监督和主管部门意见,作为企业审计结果公告的一项程序和制度加以确立,此举也得到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一致的认可和赞同。

    为深入推动科学高效的长效联系机制的建立,7月19日,企业司组织召开了国资委、证监会和署办公厅、法规司、经责司、国资监管局等单位参加的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围绕“提高监督层次和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企业司通报了近年来对中央企业审计工作情况,国资委、证监会等单位分别就如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等内容,进行了会议交流,参会各单位均表达了要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进一步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业务的强烈愿望。

    下一步,企业司还将扩大联系范围,并就重大案件查处、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治理“小金库”、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广泛的沟通和深度协作,不断提升审计层次和水平,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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