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审帮促”相结合助力精准脱贫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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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审会上强调,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贡献审计力量。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在两年扶贫资金审计中,坚持“审帮促”相结合,推动辽宁省在审计过程中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切实助力精准脱贫。

一是清退人员,收回资金。在扶贫审计过程中,强调两个“注重”。一方面,注重加强宣传,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另一方面,注重与被审计单位及时合理沟通,根据审计问题的情况提出相应建议。如,针对审计发现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符合标准、扶贫资金闲置等问题,审计人员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后,辽宁省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立刻根据审计发现的情况和建议,第一时间整改。对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列入贫困人口的人员,经所在村履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示、公告、书面告知当事人程序进行清退处理,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标识,同时,将涉及的扶贫资金全部缴回财政,作为专项扶贫资金重新使用。闲置的扶贫资金也立刻收缴,对于原用途进展缓慢而导致资金下拨慢的项目加大举措,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完工并下拨资金到户;对于原用途已经无法开展的项目资金,立刻进行统筹整合,用于新的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二是严肃追责,强化威慑。审计人员通过对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讲,督促和引导辽宁省更加严肃地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了解,最终对26名相关乡镇的党委书记、镇长、企业负责人等责任人予以惩戒,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严肃了风纪,促进此类事件尽早杜绝。扶贫审计涉及民生,违法问题伤害的是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和感情,通过督促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查出的问题,严肃追责,既能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也能对相关公职人员的懒政甚至渎职行为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充分保护百姓的权益。

三是完善制度,筑牢防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关于扶贫方面的很多制度不可谓不详细,不严谨,但是这些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被常规的例行工作习惯改变,或者没有对制度进行可操作化的详细解读,执行有偏差导致了问题发生。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对自己部门的制度和规定有了新的认识,在执行过程中更详尽、更具体、更细致。因为审计的震慑作用,被审计单位更注意勤政,以解决问题的工作态度解读政策和制度。如,辽宁省针对建档立卡人口不严不实问题,举一反三,组织乡镇进行自查并以此形成常态化检查,加强数据筛查比对和入户调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此外,辽宁省各个市县还积极建章立制,根据细化执行现有制度的实践,查缺补漏,积极补充管理办法和章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让实践的成果标准化、制度化,促进今后工作更好的开展。(王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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