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落实开展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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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认真学习领会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落实,积极研究优化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强化审计现场和人员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审计工作效率,探索审计机关之间高效联动协作,推动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丰富完善组织方式,加强审计项目深度统筹

哈尔滨办向优化审计项目组织发力,积极探索完善“1+N”、融合式等项目的组织方式,缓解特派办人少事多的矛盾,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办分党组要求各审计项目和全体审计人员都要强化政策跟踪审计意识,在各项审计中都要重点关注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和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等审计事项。同时,各审计项目每季度均要提交减税降费等相关内容的审计专题材料,由政策跟踪审计组统筹汇总,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拓展审计覆盖面和成果利用率。

二、积极探索联动协作,推动审计组织方式统筹

哈尔滨办积极参与跨层级、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主动加强审计机关之间的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探索审计信息成果共享,充分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发挥审计整体合力。

一是强化与上级机关的联动,明确重点要求,提升工作质量。积极组织骨干力量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全面上报有关审计事项的核查结果、地方典型案例和审计意见建议,做到了“上有部署、下有反馈、确保质量”。同时要求各处室主动加强与审计署业务司建立定期沟通汇报机制,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事项,更好地落实审计署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是加强同地方审计机关的协作,共享信息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哈尔滨办与黑龙江省审计厅签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在完成审计署规定的数据采集工作的基础上,依托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大数据采集范围,逐步实现对用电、用水、社保缴纳发放等公用数据的定期采集,助力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在扶贫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审计中,积极与地方审计机关沟通,协商确定抽审市县,避免审计对象交叉重复;主动取得地方的相关审计报告,梳理以往审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大大节约了审计资源。

三、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提升政策跟踪审计实效

哈尔滨办坚持创新组织管理,聚焦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任务,全面用好大数据审计“利器”,不断提升政策跟踪审计的深度和实效。

一是探索实施“121”审计项目管理机制。在审计项目综合组设立统一的综合指挥平台,及时反映和解答审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对各审计小组的指导;用好审计项目工作动态和审计任务分解清单两个抓手,及时传达审计署和办分党组的工作要求,推广审计中的成熟经验和工作方法,细化每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推动任务和成果落实;坚持每周1次审计组例会制度,确保审计质量,促进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推进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坚持在每个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前均召开项目启动部署会,办领导带领审计组明确思路、划定重点、确定分工、制定目标,做到“谋定后动”。坚持数据先行,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期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系统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核查,缩短现场核查时间。同时,实施“三不得”规定,即原则上没有取得计算机中级资格的审计人员不得担任主审,没有大数据审计内容的实施方案不得提交业务会审定,现场没有实施大数据审计的项目不得申报优秀审计项目。通过倒逼机制,有效促进了大数据模式在审计项目中的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效。

四、严格时间人员管理,促进审计计划高效执行

哈尔滨办狠抓审计现场时间和人员管控,建立责任体系,创新团队管理,采取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等有效举措,推动审计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审计计划务实高效执行。

一是严格控制审计现场时间,突出尽责高效。严格按照各审计项目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建立了特派员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牵头处长具体负责,项目主审专业负责的审计项目责任体系,逐级推进,分工负责。坚持“倒排时间表”“四个清单”“首办负责制”等管理制度,确保高效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二是严格审计人员组织管理,突出整合融合。坚持审计项目人力资源大整合、大融合,切实提高审计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开展“挂图作战”和党员动态管理,根据审计项目变化实时进行人员优化整合,2018年累计整合人员500人次,充分调动每名审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办审计“一盘棋”。(徐宝)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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