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积极探索审计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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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沈阳特派办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健全工作联动和常态联系通报会商、协作调查和专业协助、培训研讨交流等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创新发展。

一是建立工作联动和常态联系通报会商机制。双方建立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分工合作、紧密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根据工作需要,双方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和审计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在工作中发现属于对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情况,可及时与对方会商。

二是建立协作调查和专业协助机制。该办在依法履行资源环境审计监督职责、辽宁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照规定流程调阅对方相关材料或了解相关情况。双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对方提供专业咨询协助的,在各自法定权限内互相提供专业协助。

三是建立培训研讨交流机制。双方在业务培训、研讨交流活动中可邀请对方人员参加或互派人员为对方的培训活动提供授课辅导、经验介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双方通过联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专项业务研讨、专项课题研究等活动,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审计监督职责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中的联合应用水平。(顾韵)

责任编辑: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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