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特派办探索运用“三全工作法”努力提升审计项目监督执纪效能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特派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重庆特派办立足实际,在审计项目监督执纪中逐步探索运用“三全工作法”,通过“全流程”明确操作标准、“全方位”掌握现场情况、“全主体”参与工作互动,着力增强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在发挥审计项目监督执纪效能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一、“全流程”明确操作标准,确保监督执纪规范性

针对审计项目监督执纪工作内容多、时间紧、要求严等特点,该办将检查工作划分为“检前”“检中”“检后”三个阶段,并明确每个阶段相应的操作规程。一是做好检前统筹谋划。在审计项目具体开展前,纪检组长对参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就如何强化现场管理、防范审计廉政风险等进行提醒。检查组通过编制审计项目廉政检查计划表,总体把握各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科学设计各审计点间的检查路线和时间安排,合理配置现场检查人力资源并做好培训;结合各审计组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分别设计谈话提纲,确定谈话重点人员和重点内容。二是组织检中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审阅资料等方式检查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不仅与办内人员谈,还与被审计单位和外聘人员谈;不仅检查住宿就餐等费用票据,还检查审计实施方案执行、请销假、延伸审计台账等资料,强化对审计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除廉政检查外,还将党建工作、保密纪律执行、依法文明审计纳入检查范围,并通过开展现场廉政教育、领学重要政策文件、测试应知应会党建理论知识等方式,突出检查的综合性和政治性。三是督促检后整改落实。结合检查的总体情况,检查组及时召开内部分析会,认真梳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沟通了解的情况,形成书面检查建议,面对面地与审计组交流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督促审计组落实工作要求。

二、“全方位”掌握现场情况,提升监督执纪精准性

为全面真实掌握审计组现场管理情况,该办积极构建快捷高效的监督检查方式,确保检查结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是“检查”与“观察”相互补。为便于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审计项目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该办采取纪检组长“驻点观察”的方式,通过将日常观察和现场检查、时点监督和时段监督相结合,针对性地关注审计现场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二是“检查”与“指导”相融合。该办出台了《重庆特派办优秀兼职纪检干部评选办法》,充分发挥兼职纪检干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检查中既突出对现场负责人、主审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又加强对临时党支部支委成员、兼职廉政监督员等重点人员的指导,确保审计业务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形成有效监督合力。三是“检查”与“关爱”相结合。将交流谈心融入廉政谈话过程中,既详细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廉政方面的情况,又认真摸排职工个人和家庭困难,听取其对全办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全主体”参与工作互动,增强监督执纪实效性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该办着力建立检查组、审计组、被审计单位、办分党组等主体参与的沟通、反馈、互动机制,助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服务全办中心工作。一是强化审计现场互动。在审计现场,检查组通过与审计组、被审计单位座谈,既从检查组角度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工作的特点、方法等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又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工作作风、履职行为以及对特定审计事项认定的看法,同时注重将了解到的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反馈给审计组,促成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在审计资料的提交时限、内容质量、对特定事项的理解差异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二是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注重发现审计现场管理和问题线索核查等方面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总结提炼分享,促进审计组间的经验交流,推动全办工作成果高质效巩固、转化与推广。三是发挥检查报告效用。在与各审计组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后,检查组汇总形成廉政检查报告后呈送办主要负责同志,并将廉政检查报告和批示情况分送给各位办领导,促进抓好分管处室和相关审计项目的现场廉政工作,推动审计现场管理做实、做细、做优,努力提升审计项目监督执纪效能。(钟扬廉)

责任编辑:欧立坤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