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制订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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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制订和完善了有关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造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社会形象。

    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廉洁从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学习讨论过程中,该办同志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对于推进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刘家义审计长在传达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时,从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推进审计系统自身建设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强调要从肩负的审计监督神圣职责的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注重加强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审计和廉洁自律的能力。学习讨论中,经贸审计处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党员干部、一个公务员、一个审计人员,以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法纪意识、勤俭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金融审计二处要求党员干部努力做学用相长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艰苦奋斗的表率,廉洁奉公的表率,发扬民主的表率,修身立德的表率;财政审计二处提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做到“三个结合”、“两个坚持”,即结合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谋划今年的审计工作,结合个人在新的一年的工作设想和目标,坚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齐头并进。

    通过学习讨论,全办同志进一步认识到,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审计机关只有自身清正廉洁,才有资格、有底气去审计和督促别人;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牢记审计监督负有促进廉政建设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正人先正己”,审计人员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就必须做到知法守法,时时处处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审计纪律的模范,强化纪律观念、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廉政从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完善机制制度,为促进廉洁从审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抓好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党风廉政监督等意见和建议,该办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审计项目廉政跟踪检查和工作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审计项目廉政跟踪检查的目标、范围、重点检查内容、跟踪检查的方法、步骤等;《审计署关于印发加强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的通知》下发后,该办及时制订了贯彻落实措施,并根据新“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有关内容,对“审计进点公示”、“审计出点公示”、《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回执卡》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明确审计组使用的外聘人员视同我办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各处室也对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处室内部廉政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如法制处建立健全了处室内部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群众监督制度、个人廉政考核制度、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等,要求处内同志参加审计项目或进行现场复核时及时填写《外出工作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表》;财政审计一处、外资审计处等处室进一步明确了严格执行新“八不准”审计纪律,进一步发挥处室廉政监察员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外勤经费管理等要求;法制处还建立健全了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共同构建反腐倡廉联动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为移送案件线索提供法律咨询、证据支持等服务。

    明确有关要求,细化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塑造文明审计形象,该办明确要求将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全会的有关精神和审计署的有关要求落实到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去,并研究细化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组织协调、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处长负责本处室、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今后,凡发现违反“八不准”审计纪律的处室,一票取消参加年度先进处室评选资格,处室负责人向办党组、纪检组作出深刻检查,并视情追究其责任;对具体责任人视其违规情节轻重严格依照纪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在业务处室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要求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兼职廉政监督员,并及时提醒、督促处室负责人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定期向办党组、纪检组汇报本处室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

    三是加强审计现场跟踪检查和回访。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将采取“四谈、五查”方式进行现场跟踪检查。“四谈”,即与审计项目或审计小组负责人交谈,了解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与处室兼职廉政监督员交谈,了解廉政监督开展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座谈,了解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文明审计等情况;与审计组成员个别交谈,了解执行审计纪律存在的问题等。“五查”,即查审前廉政纪律教育情况;查审计廉政函送达情况;查进点公示“八不准”、出点公告费用结算情况;查审计组外勤经费结算情况;查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情况等,使审计现场廉政建设检查工作常态化。同时,严格落实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廉政回访力度。

    四是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展览、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在办局域网及时上载廉政警示案例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五是强化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一方面,加大对被审计单位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检查力度,揭露并严惩腐败行为;另一方面,分析和揭示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漏洞和障碍,提出完善制度、健全法制、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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