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普法工作机制做到“四个融合”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7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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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围绕审计署“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目标和2009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2009年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计划。该办通过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做到“四个融合”,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教育与审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的深度和广度,使普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陈出新,全面展开,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与审计业务实践相融合,在日常工作中灵活机动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润物无声”的宣传教育效果。以逐步提高全办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为导向,突出为审计一线服务的特点,以日常审理、复核、质量检查为载体,将考核办法的讲解、审计业务政策法规宣传咨询等工作穿插其中,通过现场为审计人员讲解法律法规,解决在审计执法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等方式,促进审计人员对法律规范的再认识,纠正认识和操作误区,促进审计成果实现,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与队伍建设相融合,创建科学化、制度化、全员化、日常化的普法教育模式。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同时以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在办内广泛开展集中式和非集中式相结合的法制教育模式。立足目前审计工作任务重、审计人员出差时间长的现状和特点,坚持并不断改进有计划的、有重点的、有指导、有督促的、持续系统的非集中法制教育,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学习。集中教育则是利用年中、年末两次抓好专题培训,通过组织专题法律专家讲座、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片、以案说法、组织处室讨论学习等方式,以即将修订出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新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以及修订后的审计准则等新规范为重点,确保审计人员及时正确掌握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与规范化管理相融合,全力推动审计业务和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业务管理上,树立“一个审计人员就是一个法律宣传员,就是一面依法行政的旗帜”,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办的审计作业管理制度、审计操作规范、审理季度通报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用审计人员自身工作的依法、程序、规范、严谨实现对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最朴实也最有效的法制宣传。在机关管理上,继续弘扬“以法治办、以制管办”的管理理念,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向社会化和市场化迈进,建立公开、有序、规范、透明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审计机关内部管理透明化、决策民主化。

    与机关文化建设相融合,努力拓展法律宣传服务资源和载体,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充分利用办内宣传橱窗、内网网站、机关电子大屏幕等宣传资源,在内网首页开设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专栏,每月更新,将本年度法律知识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点解读上传,总结常见法制认识和操作误区,提供最新最全的分类规范文本。(刘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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