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出台《审计新闻宣传工作规则》 促进和规范审计新闻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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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为了提高审计新闻宣传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依据审计署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意见和审计署领导关于审计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审计新闻宣传工作规则》,以规范和促进审计新闻宣传工作。
    《规则》明确了审计新闻宣传工作目的,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灵魂和指南,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中心,服务审计工作大局,把审计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认真贯彻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实现党的宣传工作目标和审计工作的目标。
    《规则》确定了审计新闻宣传的五项主要内容: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计工作中贯彻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的情况;三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情况及其效果;四是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依法审计能力的状况;五是审计工作的经验、规律以及在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审计工作所处的位置和发挥的作用。   
    《规则》要求组建审计新闻宣传工作网络,落实宣传工作责任。确定以特派员任组长,副特派员和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以审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纽带、以处室通讯员、信息员为骨干、以全体审计人员为基础,组成本办审计新闻宣传工作网络,并依据本工作规则确定的会议制度、分工和发稿审核权限履行职责。并明确要求审计新闻宣传工作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应积极营造审计新闻宣传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全处人员撰写、提供稿件及素材,认真做好审计新闻宣传工作。
     《规则》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参照审计署办公厅确定的考核办法,以审计署门户网刊用的文稿为计分标准,分别对其他媒体确定分值,稿件一经刊用,即由审计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处室宣传员分别进行登记,按季度量化考核,并通报情况。年度工作总结,以处室和个人所得审计新闻宣传分值为依据,评选出“审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审计新闻宣传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规则》严肃了审计宣传工作纪律,强调宣传职业道德。强调了审计新闻宣传文稿不得侵害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披露重大敏感事项宣传口径、未公开的审计信息、未公告的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未结案的案件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内容等。不得出现损害被审计单位形象的言辞和画面以及涉及案件的详细情节,不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 对违反新闻宣传工作纪律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对违法行为要已法追究责任。
    《规则》把审计新闻宣传工作纳入计划管理,促进宣传工作制度化。确定宣传工作采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方式。计划分别确定了各业务处、综合职能处室每年度必须保证完成的工作量。各处室应按审计署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提报审计新闻宣传工作计划。业务处室应结合审计署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以前年度被审单位整改情况,政府关注、老百姓关心的事项,提出计划。职能处室应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以及党、政、青、工、妇等活动安排,提出宣传计划。力求每项工作和活动能够组织好、实施好、活动好、宣传好。年终结合署、办工作考核,对超指标完成的,予以精神奖励;未按本规则提报宣传工作计划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的或重要活动未能及时发出宣传稿件予以通报批评。    
    《规则》还对审计新闻宣传文稿体裁形式、投向媒体、稿件审核、稿件签发、投稿管理以及通联方式等方面进行具有操作性的规定。
     
    
     
    作者姓名:张学平   单位:济南办     联系电话:8604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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