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制定重点审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0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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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为了促进审计理论研究工作,规范科研课题管理,参照《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重点审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办审计理论研究会负责对重点审计科研课题进行管理,理论研究会秘书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重点审计科研课题按年度管理,选题范围原则上限定在当年度中国审计学会和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下发的科研课题内。需要自定研究课题的,由申请人提出方案,经秘书组审核,并报特派员会议审定后立项。理论研究会会员可单独、联合或邀请其他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进行课题研究,也可与其他单位人员组成课题组,投标研究中国审计学会的审计科研课题。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该办课题研究经费的管理事项。对参加中国审计学会或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招标课题中标并按期完成课题的;职工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其他单位联合组成课题组,参加中国审计学或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招标课题中标,按期完成课题的;职工组成课题组取得研究成果,形成5000字以上的论文的;理论研究会会员单独或联合编著10万字以上与审计相关专著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将分别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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