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大力推进创新型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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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在2008年末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开拓创新,推动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指示精神,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新一届办党组结合实际,提出了“打造专业化团队、建设创新型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思路,并在2009年大力推进创新型组织建设。
    成立创新领导机构,组织有力。该办成立了特派员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型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型组织建设的决策、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型组织建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决定,抓好创新型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
    提出创新的目标和主要类别,方向明确。该办提出:立足办情,树立正确的创新理念,建立和完善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流程创新、成果创新的氛围。重点实现“5+2”的创新突破,即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创新、审计成果创新、审计理论研究创新,以及队伍建设创新、综合管理创新(包括制度创新、管理和服务工作创新、文化建设创新),把重庆办建设成为创新型组织,使创新力成为该办的核心竞争力。
    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规范有序。2009年初,该办以1号文件出台了《建设创新型组织的实施意见》,从组建创新领导小组、设置办事机构等体制层面、从创新的申报、审定、应用、反馈、监督、考评等机制层面,从创新事项的类别和内容、认定标准、程序等制度规范层面,搭建起了创新型组织的基本框架,确保创新工作有制可循、规范有序。
    强调创新的实际应用,落实到位。为确保创新与应用的紧密结合,以实践检验创新、以实践完善创新,该办一是明确了创新事项的应用责任,对所有经认定的创新事项,均指定落实的具体部门和落实时限;二是要求负责落实创新事项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和应用效果;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创新事项的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进行通报。
    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循序渐进。该办始终秉承务实的创新理念,坚持以“适当宽松的标准、十分宽容的态度”来用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鼓励全办干部职工从本职工作出发、从点滴小事出发,克服畏难情绪,循序渐进,开启创新的思维、焕发创新的热情、培养创新的信心、增强创新的能力。截至2009年6月底,全办共受理创新申报42项,主要涉及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创新和综合管理创新几个方面。其中,“大”到从宏观(政策性、安全性、可持续性)和微观(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两个层面构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小”到编制公务员面试成绩汇总程序、将全办汇编制度制作成“电子书”等,共计38项创新申报,经审核均认定为“创新事项”。(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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