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构建审计质量监督和控制机制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4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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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构建项目审计实施与审理既相分离又相制约的审计业务管理体系,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进一步深化审计质量监督检查,整合事后和事中等检查通报形式,加强分析总结,着力构建与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全面系统的审计项目质量监督、促进和保障平台,不断改进审计质量控制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该办首先对2008年度审结的审计项目从是否遵循必要审计程序,是否达到了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实体性要求,以及是否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重点关注了审计组及其所在部门的二级复核质量、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及其中确定的审计目标、内容和重点的落实情况;其次,对2008年下达审计决定的项目重点抽取了2个财务收支审计、1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1个基建工程审计共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结果落实情况检查,采取查阅项目案卷和现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掌握了决定执行情况,针对未如期执行的决定走访了相关部门;再次,对2009年上半年审计业务文书审理复核情况进行了系统全面地回顾、总结和分析;最后,根据该办原有的质量检查公告制度和今年年初新出台的审理复核通报制度,对上述三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合,从更高层次展开归纳、评价和分析,并在全办范围内进行通报,既明确和肯定了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与以前年度相比取得的进步和提高,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其中一些长期存在至今未得到充分重视和彻底解决或习惯性依靠检查来得到纠正或补救的问题,从制度执行、加强学习培训和改进工作作风三个方面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建议。

    通过将质量检查与跟踪问效、审理复核实行对接并进行联合通报,该办进一步突出了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监督理念,事中与事后结合的监督形式,其成效和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监督检查范围在时间维度上得以延展和追溯,从审前准备到审计结果落实整个过程的监督完整性和一体性得以进一步增强,监督视角更加全面和深邃,可以发现和揭示更深层次的问题和风险,提升检查结论和建议的质量;第二,便于业务部门、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更加及时、全面、深入、准确地认识自身成绩和不足,对于有效规范审计行为和稳步持续提升审计质量都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该办审计质量监督和控制机制的这一重大改进,对于进一步探索建立审理制度、构建项目审计实施与审理既相分离又相制约的审计业务管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该办将持续深化这一探索,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落实等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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