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强化管理 审计署昆明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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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思想法制教育,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维护了机关的安全稳定,为机关正常履行审计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因工作成效显著,2009年8月,昆明办被授予“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昆明办成立了由特派员为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检查、考核和总结。同时,修订、完善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如《审计署昆明特派办机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审计署昆明特派办信访管理办法》、《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和谐人文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确保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年初,署领导与特派员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后,我办根据实际情况,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与各处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标本兼治、重在防范”的工作原则,狠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归口部门时时抓,全体人员配合抓的综合一体的综治工作机制。同时,将综治工作与处室考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确保了综治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考核。
    三、强化教育,提高认识。针对机关干部职工长期出差在外,以及党员多、年青干部多、干部职工学历高、思想活跃的特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不仅强化了思想政治教育,文明道德素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还营造了一个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共创平安和谐机关的良好氛围,为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深入地开展夯实了基础。如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坚持以“三义”、“三观”、“三德”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载体,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争当“四有”公民等。
    四、强化管理,成效显著。坚持以岗位日常自查为主,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归口管理部门随时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督促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与机关所在社区治安联防机构的联系,建立互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武警云南消防总队的军民共建和与驻地派出所的警民共建,促进了军民、警民团结,维护一方平安。通过一系列的强化措施,实现了昆明办多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机关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邪教活动,无“黄、赌、毒”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泄密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显著成效,为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有力促进了昆明办审计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涌现了一批突出有影响的审计成果,充分发挥了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李心祥 邓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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