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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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始终把普法教育作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审计中心工作,积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审计人员法治意识,为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该办非常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特派员为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法规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领导多次在处长会、全办大会上,强调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重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培训,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时间、定内容、定要求。实现处级以上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普法和依法行政中的引导示范作用。

    二、讲究方法,注重效果

    一是日常培训工作常抓不懈。沈阳办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署机关和派出机构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审计署制订的法律知识学习清单,结合该办实际确定学习重点,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培训,采取聘请专家、学者讲授法律专业知识与各处室组织自学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二是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审计署确定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2009年,采取结合审计工作和利用媒体、网络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不断创新形式,提高培训和宣传教育效果。鼓励青年审计干部通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国家司法人员资格考试、审计署举办的“审计业务骨干法制论坛”活动等形式,学习和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利用局域网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并充分利用相关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反映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增强时效性、扩大宣传面;各处室指定一名法制宣传员,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法制宣传骨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骨干的作用;积极组织办内人员参与法制理论研究活动,撰写了《对国家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认识与思考》、《关于国家审计信息系统协同效应的思考》、《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演变特征及审计对策》等理论文章,还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展的“政府立法中的法律责任设定”论文征集活动。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办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也为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学用结合,体现特色

    在普法培训过程中,组织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等关键环节进行讨论,促进全办审计人员正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一是通过举办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会、演示和评选优秀审计案例、审计论坛等形式,将学法与用法结合起来。如2009年年初培训期间,举办了首届审计论坛,各处室共推荐作品52篇。经过预评和二次审核,有9篇作品在由全办人员参加的论坛上演讲汇报,参赛的全部作品在办内网上发布,引导审计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法律,提高了法律运用能力。

    二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结合审计工作开展“审计进被审单位”、“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各业务处结合审计和审计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建设项目管理和土地管理、就业保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是围绕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良性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出审计建议、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如办领导同审计人员一道与黑龙江省国税局的有关领导、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座谈,在深入了解当前经济形势下税收工作面临问题的同时,宣传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及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由于电力建设资金匮乏等原因,造成自治区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得到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撰稿人:张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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