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两个结合”取得较好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在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采取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服务与监督“两个结合”的方法来开展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08年,该办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按照“把握总体、揭露隐患、服务发展”的审计思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重点选择了一汽集团自主创新专题开展绩效审计;同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以及汽车排放新标准的实施,开展了对一汽集团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这次审计,该办共向审计署上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1份,绩效审计专题报告2份。其中关于一汽集团自主创新的相关内容,被刘家义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单独采用。节能减排绩效审计成果被审计署上报国务院综合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采用。

    2009年,该办在对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结合中航一集团行业特点,关注企业安全和发展,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积极开展中航一集团自主创新专题调查。通过调查,揭示了影响该集团发展的经营风险问题,并提出了促进航空工业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得到该集团好评和采纳。(包林)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