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全面推进政务党务公开 打造“阳光机关”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4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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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不断提高机关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有力保障。自2009年以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把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作为该办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面向群众,充分尊重和保障干部群众和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坚持民主科学决策。该办坚持执行党组议事和决策制度,对涉及人事任免事项实行最后决策的无记名票决制,努力打造决策科学、民主公开的“阳光机关”。一方面,增强办班子和党组成员之间的凝聚力,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坦诚相待,相互尊重,互相补台,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另一方面,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多次深入基层、坚守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吃透上情,掌握下情,为加强和改善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长效机制。该办将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和谐机关为目标,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大局,本着依法依纪、服务发展、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政务党务公开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定了审计业务、财务收支、人事管理与培训、任用考核奖惩和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党员教育管理等各个方面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有效调动了其争先创优、为办争光的积极性。

    三、坚持注重实效。在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行过程中,该办坚持增强党务、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征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充分体现民心、集中民智。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办民主政治建设,形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利用办局域网、OA审计管理系统、办公楼视频系统和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全办党员和干部深刻认识开展政务、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该办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吴建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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