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制定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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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印发《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做出全面部署。

    提高思想认识。强调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和公布施行,不仅是审计机关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人员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审计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统筹工作发展的基本途径。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体审计干部,要尽快熟练掌握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的必要性、遵循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一是在局域网首页设立“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专栏。法规处负责更新条文解读、舆情动态、学习宣传等内容,及时上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宣传提纲,编制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方便干部职工自学。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于近期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年度审计工作任务,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学习讨论,带头进行辅导讲座,法规处予以配合。三是选派人员参加培训。除分管办领导和法规处处长参加审计署法规司、培训中心统一培训外,选派多名审计业务骨干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 邀请专家讲解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四是开展知识竞赛。4月上旬,举办各部门参加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巩固和检验学习成果。

    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计划一是在5月1日,通过在办公楼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布置展板等形式,热烈庆祝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二是利用媒体报道。通过审计署门户网站、《中国审计报》等主流审计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同度。三是坚持“法律进被审计单位”活动。审计组要充分利用进点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促进其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业务处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并由法规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跟踪检查。

    深入开展“制度完善年”活动。一是对照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法规处牵头组织业务制度清理工作,2010年年内完成。二是规范内部制度制订程序。法规处负责起草济南办内部制度制订办法,明确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强化对内部制度草案合理性及合规性的审查,完善符合科学发展和办情实际的审计工作机制。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健全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狠抓落实,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评估工作,形成按制度办事和按规矩办事的良好氛围。重点是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进度,推行“倒计时”管理措施,细化复核、审理流程,着力提高审计结果类文书质量。

    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普法工作结合。一是修订公务员法律学习清单。分阶段确定学习重点,将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重要审计法规,作为“五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做好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对照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实施法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出严格审计执法的新要求。强调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努力实现“两大目标”和力争完成“八项任务”的要求,一是突出审计重点。关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在查处案件、维护安全、评估政策、推进问责、提出建议、促进整改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规范审计行为。针对审计法实施条例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明确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职权行使、完善审计程序等方面的修订情况,审计人员要及时调整行为方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审计。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对照“实、高、新、严、细”的要求,深入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各部门要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听取意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加强与文明审计监督员的日常联系机制,对济南办审计执法情况进行外部监督。(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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