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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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结合本办工作实际,认真及时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办召开会议,组织全办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该办指出,新修订的《条例》相比旧法,更加细化和明确,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有很多值得期待的亮点。新《条例》的公布,使审计人员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该办要求,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各处室在近期的工作中,要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工作日程,组织审计人员认真研读《条例》全文,领会《条例》内容,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要纳入到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二是结合实际,广泛宣传。一是利用办局域网、楼道视频等,宣传新《条例》全文内容,并对修订前后《条例》有关条款的增减、改动,在全办进行宣传讲解,及时转载专家学者对新《条例》的解答、释义和宣传文章等,如将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解答新《条例》的四大变化、六大看点等内容上传局域网和视频上,使审计人员加深对《条例》修订主要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条文的理解,广泛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二是针对部分审计人员在外出差的实际,法规处利用在审计现场进行审理之机,组织审计人员学习讨论新《条例》;三是结合目前开展的审计项目,采取边审计边宣传的方式,审计人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和讲解新《条例》,使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和配合审计工作。

    三是深入领会,规范审计。该办要求,审计人员要把宣传、学习新《条例》与审计业务活动有机结合,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条例》修订后的主要内容,明确新《条例》在审计监督范围、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等方面都做了哪些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融会贯通,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范围职权,充分、合理运用新增的审计监督手段,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程序,加大审计力度,切实把《条例》精神贯彻到审计实务中去,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张若鹢、董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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