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兰州办认真做好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3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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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审计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了加强工程专项治理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体系。为强化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该办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法规处全程参与的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格局,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制定了《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关于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审计项目中,与年度审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按审计署要求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采取具体措施,提高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按照审计署的要求,该办对2008年以来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重点对2008至2009年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工程方面的内容从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决策、审批程序、招标投标、土地获取、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环境保护以及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方面进行了总结。在2010年计划进行的审计项目中融入了工程治理的内容,加大了对甘肃地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的力度,从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主要材料采购各环节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了项目规划、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益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了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落实。结合对内蒙古自治区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重点揭示出中央投资项目在项目审核、用地审批、计划安排、地方配套、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项目管理和提高投资管理的审计建议。对财政资金投向产能过剩的水泥、焦化和氮肥行业项目进行了重点审计和反映。(智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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