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实行党务公开 确保干部选拔阳光运行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几年,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信任和依靠党员群众的责任心、辨识力,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实行党务公开,做到“在阳光下选拔干部,选拔阳光的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干部选拔上来。

    一是用人岗位公开。选拔任用干部提前公布需要用人的岗位,让所有参与者既能够按岗位需求衡量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条件,也能够考虑清楚岗位是否符合自己个人设计的发展方向。这样不仅使参与者心中有数,更有利于特派办把岗位急需的人才选拔出来,彻底解决了以人设岗方式导致的“所选非所需、所任非所用”的问题。

    二是程序内容公开。将竞岗程序、条件要求和所有报名者的工作业绩等在办网站上向全办告知。竞岗者要在全办大会上进行演讲和民主测评,并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等综合能力考察。该办还坚持请地方组织部门对笔试和面试进行封闭出题和评分,并由机关纪检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三是竞选结果公开。对选拔上来的处级干部按时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直到得到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对没有竞争上的同志,组织上坚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让他们知道自己存在的差距,并解释清楚岗位需求、指标限制等客观因素。如个别同志仍有意见,还可随时查阅自己竞岗过程中的有关数据,以了解自己主观表现得分和干部群众的公认度。

    四是监督工作公开。为使办纪检部门的监督到位、可信,该办还坚持公开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公开监督环节、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和监督结果,让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再监督”。这样广泛的监督和再监督,有效地防止了竞岗过程中出现“拉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干部选用选拔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