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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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为贯彻落实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培训班精神,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制定了如下四项措施:

    一是提高对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该办通过组织学习资源环境政策法规,使全办审计人员充分认识到资源环境审计是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重要审计领域,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是审计工作新的“增长点”,是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 “焦点”。同时,要求各处室结合实际,将资源环境审计的重点内容纳入到各个审计项目中,在审计的全过程都要关注和反映资源环境问题,通过实践不断提升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对全办资源环境审计的指导。为更好地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整合资源环境审计资源,该办成立了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确定环境审计项目的工作目标、审计内容、重点和方法;通报环境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审计成果,协调对环境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等。此外,该办召开首次环境审计工作会议,学习了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培训班会议精神,研究了各业务处在审计项目中需要关注有关环境方面问题的内容,以推动多元化资源环境审计的发展。

    三是探索建立与京、津、冀三地资源环境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机制。该办正加紧建立与北京、天津和河北省三地资源环境主管部门日常联系与沟通机制,主动取得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审计准备过程中及时了解行业的重点工作、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根据需要,做好外聘资源环境方面的专家工作,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是深入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理论和方法研究。该办将积极总结、提炼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资源环境审计质量和水平。目前,该办以资源环保审计处人员为主要力量,成立了土地、环境、矿产资源三个研究小组,要求各小组要针对各自领域坚持不懈地开展理论研究,在研究中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培养人才,从而推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李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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