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廉政监督做到“五个密切关注”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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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在坚持深入开展审计项目纪检组长下访巡查和廉政回访的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出审计项目廉政监督的五个重点,提出“五个密切关注”,以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的廉政监督内容,拓宽廉政监督领域。

    一是密切关注重点审计项目。《审计署党组派驻京津冀特派办纪检组长下访巡查办法》规定,“一般每年对下访巡查对象下访巡查一遍,重要审计项目和重要事项可以根据情况开展多次下访巡查和事后查访。”在实践中,为保证上述规定的贯彻执行,该办党组又进一步明确了“两个60%”,即:对审计项目的事中检查不低于审计项目总数的 60%,事后廉政回访不低于审计项目总数的60%。在保障审计项目廉政监督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规模大、数量多的重点审计项目的廉政监督。如针对该办2009年的财政一体化项目,考虑到该项目人员多、子项目多、经费数额高、社会影响大,廉政检查组先后开展了四次廉政检查,有力地保证了该项目审计廉政纪律的严格执行。

    二是密切关注审计人员的工作作风。审计人员的工作作风关系着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成果,既体现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也反映出审计人员的精神风貌和工作能力。在对审计项目的廉政检查中,该办廉政检查组密切关注审计人员在客观公正、严谨细致、敬业奉献、科学审计和文明审计等方面的工作作风表现。通过实地观察、分层次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审计人员的工作作风情况,既监督廉政纪律的严格执行,又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干部的选拔培养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改进审计教育培训方式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密切关注审计裁量权。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审计纪律规定,以审计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隐瞒、私放审计查出的问题等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明查暗访、列席审计组现场业务会议、特派办审计业务会议,听取审计组和审计组成员汇报,以及查阅审计工作资料等形式,密切关注审计裁量权的行使。为审计监督权的干净运行提供保障,促进审计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四是密切关注审计决定的落实。在廉政检查和回访时,该办密切关注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促进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得以落实。针对审计业务工作较重,对审计决定的督促落实相对较弱的问题。廉政检查组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作为工作内容之一,保障了审计工作的力度,促进了审计工作成果的深化。

    五是密切关注被审计单位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经验。特派办的审计工作涉及众多被审计单位,其中许多单位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着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廉政检查组在完成廉政检查任务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全面了解和深入学习。如在对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的廉政回访时,对该单位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了认真调研学习,并专门向办党组做了汇报,为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进一步推动了全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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