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制定财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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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审计署下达的各项审计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规定和该办实际情况,近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对《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定,这是该办确保资金运行有序的又一个管理途径。

    《办法》共有12章33条,主要对财务管理的原则、财务管理及岗位职责、内部控制与管理、经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批管理、财务决算与财务分析、审计项目成本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罚则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办法》体现了以“改进作风促进审计成果突破”主题活动为契机,以严格遵守审计署“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制度为主线,以增强节约意识、严格执行制度、健全考核机制、适时检查监督为着力点,以工作职责确定工作岗位,按工作岗位之间的约束关系促使财务人员履职尽责。

    《办法》着重对银行账户控制、资金控制、各项借款控制、费用报销控制、凭证审核控制、票章管理控制、内部稽核控制、采购控制和实物控制等环节的内容逐条逐项地进行了规范。

    《办法》还要求财务人员要各负其责,保证管理责任落实,并明确对未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应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上赔偿外,行政上要给予纪律处分。(陆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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