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坚持“四个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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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在审计署党组的领导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中心紧密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全办逐步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廉政氛围。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年度目标管理相结合。几年来,该办推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量化考核“一票否决制”,坚持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两手抓”的工作原则,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起下达,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与此同时,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每位同志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每年年终,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部门和个人考核总结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述职述廉,并作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近年来,该办在全办广泛开展了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收到明显效果。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习党章、贯彻党章、落实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主题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增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主题召开“对照标准找差距,我为党旗添光彩”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讲党性、重品行”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深化了党员干部职工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达到了思想上明显提高,政治上明显进步,作风上明显转变,纪律上明显加强的目的。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相结合。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昆明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人事行政、公务活动及个人家庭生活中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由于领导率先垂范,全办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政工作纪律,履行了审计职责,也维护了审计部门的形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昆明办坚持从审计部门实际出发,在反腐倡廉治“本”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审计部门自身建设。该办通过积极宣传勤政廉政典型,以正面典型引导人,不断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执行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使审计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通过组织干部职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党章知识竞答、百家网站法制知识竞赛、交流廉政心得和学习体会、“送温暖献爱心”访贫问苦等活动,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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