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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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审计署党组和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党组决定对在全办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高素质审计队伍”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并结合本办实际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达到四项目标。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署党组交给的审计任务,结合创建“四好”班子、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风改进年、审计质量主题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特派办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促进全办和谐。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风气;引导党员依法依规表达合理诉求,主动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在审计中,依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服务人民群众。充分尊重依靠群众,认真倾听呼声,及时反映意愿。注重人文关怀,主动关心干部职工,解决好在审计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多办实事、好事,凝聚人心。
    加强组织建设。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支部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要求先进党支部做到“五好”,优秀共产党员做到“五带头”。先进党支部要做到“五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党支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紧围绕审计抓党建,学习创新,团结协作,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政治、业务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党员意识较强,在审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审计工作成绩显著,信息成果、审计质量在专业司局排位前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统筹兼顾。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无违纪违规问题。
    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成为审计查账高手、综合分析问题的强手、计算机能手、审计管理的行家里手。学习考试、述职述学、民主测评达到规定的标准。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重要审计信息简报、专题报告被审计署或中办国办采用、审计项目获得表彰,审计理论研究出成果。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讲文明、树新风,热心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认真落实防范审计廉政风险相关措施,廉洁从审,树立审计人员良好形象。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采取四项保障措施。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以“五好”为目标,每个党员要落实“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和书面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什么是合格共产党员、怎么样当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大讨论。通过大讨论,进一步明确党员的义务和肩负的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五带头”的标准上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点评。一是由办党组成员对分管处室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点评和督导工作。二是办领导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员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点评可采取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
    群众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上半年结合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下半年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进行,对照优秀党员标准和党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记录,评议结果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评选表彰。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每年结合满意度测评进行考评,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杨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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