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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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以规范审计权力行使和审计行为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审计业务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为重点,以制度执行力为保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完善审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根据审计工作的发展变化,该办及时修订了《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办法》、《审计业务会议规程》,出台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行政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同时,狠抓审计质量量化考核制度、审计项目全面审理制度、审计质量检查制度、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制度、审理定期通报制度、审计取证资料清单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等七项质量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近年来,该办陆续出台了《机关服务审计一线的指导意见》、《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等,修订了《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审批办法》、《党组会议制度》、《特派员办公会议制度》等,把机关“人、财、物”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人事工作方面,近三年来该办按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和规定择优录用公务员31名,充实了审计力量,改善了审计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同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顺利开展了两次竞争上岗,21名踏实肯干、群众公认、做出一定实绩的同志得到提拔使用,优化了处级领导干部结构。在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实施了预算和财务公开,重大财务开支项目经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预算、固定资产、基建、采购、职工住房和生活福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等重要事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组织对办机关本级和后勤服务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促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及资金、资产管理。

    ——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失廉行为。近年来,该办认真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政规定;严禁审计人员利用职权为社会审计组织介绍审计业务或参与审计,从中收取介绍费、劳务费、回扣、返还和其他变相收入等不正当行为,对违反规定以权谋私、以审谋私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把党风廉政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形势发展要求,积极开展“一线工作法”,加大对审计组及审计现场的廉政检查和廉政回访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审计组廉政教育情况通报机制。

    ——内外结合,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该办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和认真执行中央和审计署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意见、规定,并将信访举报事项的查处工作作为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工作中,对群众举报反映审计组或审计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该办都予以认真核查处理;对审计署交办的案件或举报,由特派员或驻办纪检组长负责及时组织查办并向审计署报告;对反映不实的举报,及时澄清有关情况,支持和保护敢抓敢管和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信访对于爱护审计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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