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坚持用不同标准选拔任用“实职”和“虚职”处级干部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在全办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该办党组坚持用不同的标准考量处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不搞“一刀切”。
    首先,以“五型”人才为标准,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所谓“五型”人才,即:思想觉悟高,集体荣誉感强,不怕吃苦,关心上海办发展的实干型人才;综合素质高,思想观念新,思路敏捷,作风过硬的创新型人才;善于学习,勤于思考,钻研业务,创先争优的学习型人才;业务精通,廉洁从审,知识面宽,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爱岗敬业,精通管理,善于宏观分析,善于组织协调的管理型人才。兼备实干型、创新型、学习型、复合型和管理型人才特点的“五型”人才,既是处级领导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是处级领导人才的选拔标准。
    其次,以“四高一好”干部为标准,选拔任用处级非领导干部。所谓“四高一好”干部,是指职业道德修养高、政策业务水平高、工作热情高、群众威信高、一贯表现好的干部。与“五型”人才相比,“四高一好”干部也许在创新能力、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方面相对有所欠缺,但他们对审计事业的忠诚和长期的努力奋斗应该得到尊重和认可。处级非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就是要把那些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苦干实干,但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四高一好”干部选拔上来。(马亚男)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