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采取有效不断创新干部选拔机制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创新干部选拔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坚持“四项监督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经测评,全办对新提任干部的满意率达到99%。

    加强调查研究。在制定实施方案前,人事教育处对全办干部的年龄、学历、职务、任职年限等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形成了干部结构分析报告;同时通过调查表和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以及对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干部业绩。将所有参与选拔的干部近三年工作业绩和述职报告在全办公示,使大家对其思想、工作成果、表彰等情况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避免了民主测评推荐的盲目性,也为办党组决定人选提供了依据。

    改进选拔方式。对处级领导职位采用竞争上岗方式,对处级非领导职位采用民主推荐方式。创新考试内容,考题设计重在测试干部的组织才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竞争上岗实行量化评分,民主测评按“德、能、勤、绩、廉”五项量化打分,加上笔试和面试成绩,最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采用电子投票。该办开发了一套民主测评和推荐电子投票系统,投票人可以在自己的办公室从容投票,既充分反映投票人的意愿,还提高了计票效率,受到全办干部的认可和欢迎。

    实行票决制度。办党组在决定干部任免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决策,采用“票决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整个选拔任用过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程序,注意把握六个关键环节。一是宣传动员关。使全办干部正确认识、积极参与和主动监督该项工作,为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二是纪检监督关。成立了由办纪检组长牵头的监督组,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加强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三是测评推荐关。要求在测评推荐过程中以对组织、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同时由人事、纪检干部组成计票组,对电子投票系统进行测试,并对投票结果进行确认,确保投票结果的客观、公正。四是考试考察关。将笔试和面试范围、方法、比例等信息及时在内网公布。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委托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笔试、面试题命及统一阅卷,本办所有人员均不参与。面试由各考官独立打分,由计分组当场计分并签字确认。考察阶段,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五是讨论决定关。办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逐一审定。六是公示关。对拟晋升的干部,在全办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以及全办同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杨远富)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