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学习宣传新保密法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2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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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称新保密法)正式发布。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以学习宣传新保密法为契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促使该办审计人员在新形势下更好地遵守保密规定,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加强保密意识,力争将办内保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办领导高度重视,指导制订学习宣传方案。在接到署保密办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新保密法的通知后,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制订方案并认真组织办理学习宣传活动。该办保密办在办领导的指导下,已制订学习宣传方案并下发到各处室,对全办进行动员,对活动进行总体安排。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广泛宣传新保密法。该办通过将新保密法及学习宣传提纲加载到办内网学习园地中,供各处室人员逐条学习讨论,以及发放新保密法规定的十二种禁止行为的宣传画并制作新保密法学习展板,组织新入办同志签订保密协议书等宣传渠道和方式,在办内广泛宣传新保密法,使审计人员真正了解和认识了新保密法,明确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三、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加强人员保密意识。为及时填堵“不知、不懂、不怕”、“侥幸心理”、“麻痹大意”的保密心理漏洞,加强办内审计人员的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保守秘密就是保护国家安全,就是保护家庭幸福,就是保护个人前途,该办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保密法专题学习活动。一是该办负责保密工作的分管办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重庆市国家保密局组织的学习贯彻新保密法会议,认真听取有关专家对新保密法的专题讲座,并及时将该会议有关学习材料下发各处室,以供学习。二是该办组织各处室派1名代表参加重庆办学习保密法心得交流活动,书面交流各处室在组织学习新保密法中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保密工作的想法。

    四、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保密法,进一步规范保密行政执法行为。该办将按照新保密法要求,对办内人员是否存在新保密法规定的十二种禁止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办内已有的保密制度进行梳理,对不适用新保密法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以进一步提高保密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袁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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