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坚持“六公开”打造“阳光党建”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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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在党建工作中坚持“六个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党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内和谐。

    ——坚持中心工作公开。办党组的工作安排、重大决策部署、机关党委开展的主题活动、各党支部应抓的工作事项等都在全办公开。在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公开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并定期检查与通报落实情况。

    ——坚持换届选举公开。该办把机关党委换届改选工作作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载体,将换届选举的程序和决策过程全部公开,并通过召开全办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机关党委领导班子。

    ——坚持组织生活公开。办处两级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学习心得、学习成果等在全办进行公开。对于办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征求群众意见,正式召开时报请上级机关派人指导,会后整改情况向全办职工通报。

    ——坚持党员发展公开。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情况定期向党支部成员和机关党委报告。机关党委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方面要在党支部和全办范围内公开,让党员知悉和监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坚持党内监督公开。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各党支部完成机关党委布置的工作情况,如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机关党委组织的廉政回访情况,党支部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也都在全办通报。

    ——坚持考核奖励公开。对党支部的考核、对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以及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干部的评选办法、过程和结果等都进行公开。(万义周  张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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