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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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下发后,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了学习讨论,并针对该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思想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该办办党组书记、特派员刘满堂同志带头学习,并按照署党组《通知》精神,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具体的学习安排,要求办领导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结合本办具体实际提出贯彻意见,适时组织学习交流。驻办纪检组、办机关党委等部门对面上学习做出了计划安排,并将学习贯彻工作列入本办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该办近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会议,传达了署党组有关《通知》精神,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教育。会上总结了该办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组织了办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仪式。

    该办党组还召开专门会议,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体会交流。

    紧密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该办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提出如下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一、加强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各党支部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署党组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认真查找廉政建设的风险点,提高教育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近期要在全办普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将山西省纪委下发的《小官员大腐败》警示教育片作为宣传材料,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观看,进一步认识腐败对党风廉政建设、对单位、对个人和对家庭所造成的严重违害性,使党员干部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要结合这次政府债务审计工作,有针对性地普遍开展一次审前廉政教育,重审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切实将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一是继续完善审计廉政回访工作,使各个审计项目的廉政回访率保持100%水平。通过加强廉政回访工作,发挥预防和警示作用,使一些苗头性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特派办的实际,廉政建设工作要将处级领导干部作为重点,要求他们保持廉洁自律的同时,加强对本处人员的教育管理,发挥一线指挥员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对审计项目的主审和小组长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三是对审计外勤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外勤经费使用效率。四是加强对办内人、财、物管理部门的监督。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内部管理工作的廉洁高效。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要继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与山西省统计局调查大队协作,对该办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进行调查测评。要进一步扩大测评面,改进测评内容,提高测评数据的可信度,提高该办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二要继续完善办领导下审计点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在审计点坚持与审计干部同吃同住,坚持轻车简从,不向被审计单位通报领导下点的有关情况,不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宴请。三要严格现场审理复核制度。要找准提高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切入点,将提高审计质量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把审理机制纳入廉政建设工作范畴,作为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措施。通过加强对审计底稿的复核和审计材料的审理,促进提高审计质量,杜绝私下交易,切实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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