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再次荣获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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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了机关安全稳定。继2009年之后,该办2010年再次被昆明市委、市政府授予“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一直以来,该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之中,作为全办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一是成立了由特派员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社会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党组重视、主管主抓、部门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将社会综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签订责任书,实施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规范创建基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该办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实施细则》、《机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有关社会综治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强化教育,提高认识。针对审计干部职工长期出差在外的特点,该办狠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按章办事、遵纪守法,共创平安和谐机关的良好氛围。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和文明道德素质教育,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争当“四有”公民。二是组织开展廉洁从审、文明从审、诚信从审活动,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创建长期有效的法制宣传阵地,对干部职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标本兼治、重在防范”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消防、交通、食堂卫生等管理制度和安全岗位责任制,结合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以岗位日常自查为主,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归口管理部门随时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构建内部防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规范要求。三是定期举行安全演练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近年来该办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时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在办人员进行实际安全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李心祥  邓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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