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上海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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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在审计项目尚未结束,就结合审计分析原因,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补章建制,日前专门下发了《关于2011年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完善农民工培训制度。

    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在2010年上海市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审计中重点揭示了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较慢,效益不高,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并着重分析了产生问题主要是农民工培训补贴标准偏低,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周期较长等原因。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下发通知,完善了农民工培训制度,一是加大补贴力度。将商品营业员等农民工就业聚集职业的初级项目纳入补贴培训目录,新增了梨树栽培等8个农民工职业技能补贴培训项目,并且将岗位培训项目最高补贴金额由原来的300元/人提高至350元/人;二是扩大农民工培训的对象和范围。接受培训后社会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培训补贴。此外,凡是接受岗前培训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培训补贴;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对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同时加快资金审核拨付的速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既可以切实提高农民工的非农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也可通过相关培训减少农民工进城择业的盲目性,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本次审计促成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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