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京津冀办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 努力推进“大办变强办”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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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2011年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部署,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党组结合本办实际,决定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将指导意见转化为实际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敬业奉献精神和审计业务能力,为推进“大办变强办”目标的实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加强创建领导3月12日,该办成立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特派员赵继旺任组长,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争创工作,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常设在机关党委,由综合协调、档案整理和宣传申报三个小组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申报、档案、宣传等各项工作。

    明确创建任务该办已连续13年被评为天津市文明单位,2005年、2009年两次被授予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具备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基础条件。按照天津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该办明确此次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从文明创建角度对全办整体工作梳理、总结和提升;二是规划设计机关整体形象和机关文化内涵;三是努力提高文明形象的社会公认程度;四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完善机关基础管理工作。

    突出创建特色该办党组提出,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作为审计机关和特派办的特色。一是立足于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全面系统地总结特派办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实现“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审计目标所做的工作和努力;二是要展现“责任、忠诚、依法、独立、清廉、奉献”的审计机关文化建设内涵;三是要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弘扬“实、高、新、严、细”的审计作风;四是宣传好广大审计人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争当“四手”奋发有为、在审计实践中创先争优的风采。

    强化创建措施。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一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各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做好迎检准备。二是实行定期督办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及时对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办,进展情况要在全办适时通报,通过创建工作的落实和带动,促进全办扎实推进“大办变强办”。(季红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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