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昆明办制定措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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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高度重视,迅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采取四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该办党组在处级干部会议上强调,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安国纪检组长的工作报告,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有的放矢,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廉政建设不出问题的重要一环。该办党组要求严格按照审计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科学管用、讲求实效的原则,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防控措施。对全办各部门行使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廉政风险,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预防、即时监控、预警纠错、综合管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化解廉政风险。

    求真务实,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该办党组要求以“三个合格”大讨论、“三问自己”和“素质提升年”等活动为契机,把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实、高、新、严、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培育优良作风,有效治理“庸懒散、骄娇暮”现象,用良好的作风保证署党组、办党组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该办党组要求全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审计署的有关要求,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责任制,紧紧抓住责任分解、检查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以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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