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深入推进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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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国家审计准则贯彻实施的第一年,修订后的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作业模式与流程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了适应新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紧紧围绕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办党组提出的“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提高素质能力,扩大审计成果”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

    一、及时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为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明确责任,细化要求,促进全年审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南京办及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具体意见,重点包括四项内容:一是严格审计质量管理,推动国家审计准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适应研究型审计工作的需要,推进审理工作系统深化;三是督促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强化现场质量控制落实岗位责任;四是加大促进整改力度,推进审计成果转化。通过及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给全年组织开展审计项目作出了方向性、统一性和具体性的相关规定,让每个同志在每个环节都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全过程规范好各环节审计行为,推动国家审计准则落到实处。

    二、对国家审计准则关注的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严格把关。根据年初对2010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进行审理时发现的问题,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与重点要求,南京办在去年年底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几点注意事项及有关业务文本格式》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关于重申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几点注意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写清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取得的审计证据名称和来源、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得出的审计结论及相关依据;严格审计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组应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并对讨论的过程及结论做好会议记录,按统一格式编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并提交审理;严格审计实施方案审批制度,经主审竞争后补充调整的审计实施方案以及审计实施方案需调整时,审计组应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格履行一级审核责任,审计组长或授权人应认真审核每份审计取证单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与审核均应及时签署意见,其中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意见应对数据、事实、定性、法规依据等分别签署;严格履行二级复核责任,业务部门应按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八个方面进行二级复核。同时,南京办还积极发挥示范引导、典型引路的作用,注重发现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典型做法与先进经验,及时推荐给大家学习借鉴。

    三、围绕提升审计质量全面深化项目审理制度。南京办要求审理人员从项目一开始就学习研究项目涉及领域或行业的相关知识、法规、政策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研究把握好项目的重点和要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动态跟踪、动态研究。在第二阶段审理即审计报告代拟稿审理阶段,除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审计组意见的恰当性、审计处理处罚的适当性等之外,还要重点关注对影响审计成果水平实质问题的审理,关注审计结论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及与国家发展规划不相符,关注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合理,关注审计建议是否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审计人员进行深入研讨,必要时向被审计单位了解情况,促进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同时,南京办继续强化对审理结果的考核运用,每个项目设置了38类扣分点,并根据审理结果据实逐一扣分。

    四、督促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为确保每个项目有充分的审理把关时间,南京办严格控制审计项目现场进度,事先确定好各项目每个阶段提交审理的具体时间点,对口审理人员实时提醒警示,并做好提醒的书面记录,纳入审理意见书。南京办法规部门继续实施完善审计现场国家审计准则贯彻执行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审计组审核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审计证据的支撑力度,推动审计组遵守规范的业务流程,严格依法把要审的都审到并取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尽量避免现场审计结束后因审计证据不足导致定性出现重大偏差等问题的发生;并动态关注项目实施中的重大、敏感事项,建立相关反映与报告渠道,推动提前挖掘和打造审计精品。(陈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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