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开展贯彻国家审计准则现场辅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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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国家审计准则,确保高质量地如期完成审计项目,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法规处人员近期赴上海和宁波两地审计现场开展了准则的辅导检查。针对新准则中的重要变化点,该办提出要重点抓好各类审计记录的规范编制及审计质量分级控制的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该办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按照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分工,对审计实施方案明确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在审计现场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取证单上提出了不同意见或附相关说明的,审计人员需在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过程和结论中明确是否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及相关理由。如审计人员进一步采取相关审计措施的,也需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完整描述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二是抓好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工作。该办要求审计取证单签证后所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全部由综合组审核把关,重点把握事实、数据及定性的准确性,以及审计人员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已执行到位。如是否明细表已与明细账、总账及报表核对,是否已与合同及相关会计凭证核对,是否已获取审计证据等等。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综合组严格按新准则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确保在审计现场把好审计项目质量的第一关,真正贯彻落实好审计质量分级控制的要求。

    三是抓好审计组讨论的会议记录工作。该办要求审计组指派专人做好审计组讨论的会议记录,特别是要求详细做好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讨论等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同时,该办还要求法规处列席审计组重要的业务讨论会议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会,使得法规处在开始正式的审理程序前对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有充分的了解,从而更高效地完成审计报告的上报工作。

    通过调阅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相关审计取证单等材料,该办对各审计组贯彻执行准则的各项要求作出评价,认为审计人员做到了审计程序规范到位、审计取证充分适当。此外,该办还从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规范表述、表格填写和问题定性等应进一步予以关注的五个方面对审计组进行了现场提示,确保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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