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在财政审计中积极尝试助理主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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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适应财政审计的更高要求,促进青年干部迅速成长,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在经济责任审计、国税审计、中央转移支付审计等多个财政审计项目中打破只设立单一主审的原则,尝试推行助理主审制,带动青年干部辅助第一主审全程参与审计过程。此项举措适应了财政审计特殊性和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的要求,最大效能整合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了审计干部能动性,加快了青年审计干部的成长进步。

    财政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一种形式,具有审计范围广,对象层次高,综合协调多等特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对财政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理念中,更加强调了财政审计的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和时效性。因此,作为财政项目的主审,需要在审计创新观念、审计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水平。审计的高标准对青年审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也使得审计实践经验较为缺乏的青年干部往往无法独立承担,失去了实践锻炼的机会。

    助理主审制的开展,使青年审计干部同时承担了业务操作和项目管理的双重职能:在审计项目中既能够从宏观上掌握总体情况,归纳提炼;又能够单独承担某一方面的具体审计工作,运用审计技能,对审计具体情况保持充分知情和细节掌握。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助理主审主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是在审前调查阶段,协助主审到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收集有关法规、规定;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独力完成审计表格的制作、计算机运用的数据导入等。二是在就地审计阶段,协助主审协调、联络有关延伸单位;收集各小组的工作进度情况,编发审计动态上报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安排各组下一步的审计计划;独立完成对一些重点问题的查处。三是在审计报告阶段,协助主审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复核审计工作底稿;起草审计工作报告;独立完成一些简报的起草。(张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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