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出台纪检组长对新进人员、新晋升职务人员廉洁从审谈话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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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审计干部的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确保审计队伍勤政廉政,根据审计署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制定了纪检组长对新录用和新调入人员、新晋升职务人员廉洁从审谈话办法。
    该办法规定的谈话对象为两大类:一类为新录用和新调入人员;一类为新晋升职务的人员,包括转正定级人员、晋升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副处级审计员、副调研员、处长、正处级审计员和调研员等职务的人员。谈话人主要为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干部或纪检组长委托其他办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对新录用人员、新调入人员,在其进办后三个月内完成谈话;对晋升职务的人员,在其任职一个月内完成谈话。
    该办法规定了谈话内容和步骤。谈话内容主要有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内容和党的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有关廉政的规定以及中央纪委、审计署、上海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审计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的规定。谈话后,纪检组长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政要求并发送廉洁从审文件学习目录。新进人员和新晋升职务人员表态发言,并签署和宣读廉洁从审承诺书。(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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