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四个提前”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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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在审计实施中探索创新,通过“四个提前”等多项举措,把工作切实做到前面,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也提升了审计的整体组织效果。

    一是提前现场审理。法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到现场审理审计证据、底稿,提出审理意见,促进证据资料的完善、规范法规适用、把握问题定性,确保新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

    二是提前撰写审计报告。在项目规定的报告时间之前、在审计现场完成审计报告,进而征求被审单位意见,由此争取出时间,把工作做细,实现现场及时有效沟通、促进报告的修改完善。

    三是提前编发审计信息。重视审计信息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专题组织,在审计现场按设定进度提前完成信息撰写和报送,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编发工作动态,实现资源共享。

    四是提前整理审计档案。在审计之初即着重强调证据、资料的规范化要求并及时收集整理,审计后期,在现场争取时间组织人员进一步全面梳理,按归档要求细致整理并编号,若发现缺漏及时补全修正,有力的保证了工作质量和档案资料安全,加快进度、提高项目整体工作效率,也为下一步新项目的及时组织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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