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双管齐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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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党组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审计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办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把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办党组书记与各处室负责同志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各处室负责同志的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每年都制定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岗位职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处室和人员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并通过加强考核,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落到实处。该办把反腐倡廉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同时,加强经常性督查,通过对审计项目的廉政检查制度、审计回访制度,检查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执行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等情况。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年底,各牵头部门向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分工任务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向全办职工述职述廉,并在全办范围内将班子和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总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追究主体、追究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年终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该办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办干部培训、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及时传达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参加审计署党风廉政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开展廉政准则学习,使干部职工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到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在内网上开办了“廉政建设”专栏,利用工作月历和办公楼宣传牌,印制廉政格言警句, 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机关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审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办干部职工在审计监督权、审计自由裁量权和人财物管理权等关键环节查找风险点,通过“三上三下”,最终查找出风险点100个,制定了83条防控措施,为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拉起廉政警戒线,初步探索建立了适应审计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三是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项目,降低审计成本,精简会议,严格接待标准,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审计机关建设。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全办所有出国培训,均由审计署统一安排。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在干部选拔、职务晋升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中,办党组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民主决策。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审计项目经费预算等均由特派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财务收支实行定期审计,预算执行定期向全办通报。(唐伟宏  张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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