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进一步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实现“八个转变”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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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为进一步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在该办调研期间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新一届办党组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出台了《进一步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全办干部进一步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为该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把握内涵,领会重要意义。《意见》阐明了新时期、新形势下科学审计理念的内涵,并指出科学审计理念是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是审计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需要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办干部要深入思考、认真领会。

    明确要求,锁定工作目标。《意见》要求全办同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灵魂和指南,消除满足现状、固步自封的思想苗头,进一步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实现“老办变新办”、“大办变强办”,推动该办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同时,提出了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在一流的理念指导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良好局面的工作目标。

    解放思想,实现八个转变。《意见》围绕如何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提出加快实现八个转变。一是实现思维方式由按部就班向主动创新的转变;二是实现工作重点由微观查处问题向宏观分析揭示的转变;三是实现工作目标从单纯的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四是实现工作方式由静态事后监督向事后监督与动态全过程监督并重的转变;五是实现审计分析由单一项目孤立分析向历史的综合性分析的转变;六是实现工作方法由传统手工查账向全面、高水平开展计算机审计的转变;七是实现审计理论由粗浅研究向深入研究的转变;八是实现审计工作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狠抓落实,提出七项措施。为确保进一步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工作不走过场、求得实效,《意见》提出了七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紧密结合“三个合格”大讨论活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五是加强科学审计理念的宣传;六是加强科学审计理念相关内容的理论研究;七是建立健全资料库,为审计分析工作奠定基础。(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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